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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伪造病历骗保?警惕!保险欺诈终会自食其果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是守护生活的“安全网”,但总有少数人妄图钻空子、耍小聪明,通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保险金,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会失去保险保障,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回顾】

2017年,投保人李某通过互联网渠道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多年来均按时缴纳保险费。2025年,被保险人因罹患“闭塞性血栓性脉管炎”而住院治疗。随后,被保险人提交了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轻症疾病理赔及保费豁免。经保险公司理赔调查核实,被保险人提交的手术记录与医院原始病历存在显著不符,确认该手术记录为伪造文件,涉嫌保险欺诈。基于上述事实,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理赔案件作出拒付决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案例解析】

在本案中,被保险人因自身疾病住院,却试图通过伪造手术记录单以骗取轻症理赔金及保费豁免,此行为构成典型的保险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之规定,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资料及其他证据,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以骗取保险金,则构成保险欺诈行为。

部分人士误认为,仅需伪造一份材料且未被察觉,即可获取理赔金,然而他们忽视了保险公司完善的调查机制与严谨的审核流程。保险公司的调查手段极为多样,例如查阅社保或合作医疗的就诊记录、医院就诊记录、体检机构的体检结果,并可能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深度调查,部分保险公司还设有专属调查团队。

此外,保险公司亦通过系统抽查、实地核查及与医疗机构联动核实等方式展开工作,各个环节均致力于维护保险的公平公正,以杜绝欺诈行为。

【风险提示】

保险不是“敛财工具”,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在此提醒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时要如实告知,理赔时要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虚构保险事故、伪造理赔材料的行为,不仅会被保险公司拒付理赔金,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进而影响个人及家庭的长远发展。守护保险初心,坚守诚信底线,才能让保险真正成为我们生活的“避风港”,为每一份真诚与坚守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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