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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谨慎退保,让保险为您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


在保险行业的发展进程中,人寿保险为无数家庭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在保单存续期间,部分投保人出于各种原因选择中途退保,未能实现投保初衷,还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殊为遗憾。

部分客户为实现超现金价值退保的目的,选择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主张其权益与诉求,个别客户还可能采取诸如与代理退保黑产人员合作等不当方式。下面这个案例可以带给我们一些启示。

一、案例回顾

我司客户张先生于20219月通过互联网渠道自主投保我司前行无忧终身寿险,其连续交费三年后于20246月起多次向我司及监管部门投诉,反馈该单投保过程存在销售误导,要求全额退保。我公司经调查后认为其诉称事由无法查实,未满足其诉求,为化解纠纷我司与其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20258月,张先生诉至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称投保时某财经自媒体以向其提供股票推荐服务为诱饵,骗取其购买我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现其查询得知,该财经自媒体没有保险销售资质,我司与其合作销售保险违法违规,通过荐股服务诱导客户购买保险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要求法院判令我司退还其全部保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无证据表明我司曾委托或同意上述财经自媒体代理销售我司保险产品,上述财经自媒体也未以我司或我司代理机构名义向张先生销售保险产品。上述财经自媒体实为张先生与我司之外的第三人。张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时已清晰了解该产品并自主购买,非因受到欺诈而陷入错误认知,亦应承担投保后的合同义务,故其要求撤销案涉保险合同,退还其全部保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未予支持。

最终,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张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张先生承担。该案一审判决后张先生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该案判决生效后,张先生经慎重考虑,正准备提交复效申请以继续持有该保单。

二、案例分析

如上案例中,投保人经我司委托的合规的保险代理公司销售平台自主投保,投保后我司已对其进行回访,其确认投保为其本人意愿并了解产品保险责任、犹豫期等内容。投保人本享有15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撤销保险合同,但其并未行使该项权利,也未向我司及代理机构陈述其投保时受到误导或欺诈。相反,投保人于次年及第三年如期交纳了续期保费。由此可见,该单投保系投保人真实意思表示,保险合同成立并有效,投保人亦应承担投保后的合同义务。

投保人可能出于自身经济等原因而萌生了退保的念头,也可能受到代理退保黑灰产虚假宣传的影响,试图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实现超现价退保。其实,结合近年来国内利率持续下行的环境,投保人持有的终身寿险保单的性价比正日益凸显,长期持有保单是更符合其利益的理性选择。

三、风险提示

鉴于近年来代理退保黑产活动猖獗,保险消费者受其蒙蔽办理退保进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在此我司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

1.树立正确保险观念:充分认识寿险的长期保障价值,它是家庭经济规划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购买保险后,应理性对待保险合同,不要轻易受虚假宣传影响而产生退保念头。

2.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如果对保险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官方客服或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沟通。在遇到保险纠纷时,也可以通过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轻信代理退保黑灰产的诱导。

3.谨慎对待陌生来电:对于主动联系的陌生电话、网络广告等,尤其是涉及保险退保的内容,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随意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和保险信息。

尊敬的客户朋友们,寿险保单通常是持续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长期合同,我们选择购买寿险保单应秉持长期主义,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理性购买,一旦拥有,即长期持有,让它真正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守护者,为我们的家庭幸福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代理退保黑灰产是隐藏在保险领域中的不良势力,严重威胁着我们的利益。我们要擦亮双眼,增强防范意识,共同抵御代理退保黑灰产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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