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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4日
【典型案例】
被告人张某曾系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其邻居吴某通过张某在其保险公司购买重大疾病险。后吴某因扭伤住院治疗,张某作为保险公司业务员陪同吴某就医,并协助吴某在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2022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某在吴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在10家保险公司为吴某购买保险,并用吴某的真实病历,向保险公司索赔,共获得理赔款7万余元。2023年,被告人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用他人材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保险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知识科普】
一、什么是保险欺诈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保险欺诈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二、保险欺诈有哪些危害
保险欺诈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和信用体系建设,危害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保险欺诈直接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保险权益。保险欺诈的不法分子通过实施欺诈行为,不仅非法占有了属于全体投保人共同所有的保险资金,还可能导致消费者失去获得保险服务或保障的机会。
此外,保险欺诈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巨额保险金使得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甚至以杀人、纵火、故意制造事故等一系列的手段诈骗保险金,给社会增添了不安定因素,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带来极大伤害。
三、实施保险欺诈有哪些后果
㈠ 刑事责任
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最高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将依照刑法中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予以处罚。
㈡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六、第二十一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㈢ 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若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该过失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外,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保险公司对虚报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四、启示
㈠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本案中,张某作为保险公司业务员,通过窃取他人个人信息与病历材料的方式,隐瞒客户在多家公司购买保险并获得理赔款,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机构和个人应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企图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㈡筑牢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广大保险消费者而言,保护好个人信息至关重要,不轻易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拒绝他人代管保险合同原件;发生保险事故后第一时间通过正规渠道报案,亲自参与理赔过程,保险公司赔付直接转入本人账户;发现有保险欺诈的线索,要及时向保险机构、监管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秩序。
(案例内容来源: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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